长春循环经济产业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水源热泵间及附属配套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到吉林省领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详见公告邮箱方式)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5月27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名称:长春循环经济产业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水源热泵间及附属配套;
4.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项目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有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未来的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1供应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拥有相对应的承担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供应商应具备建设行政主任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项目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供应商资质符合建设部、省、市有关要求及资质承包工程范围的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拥有相对应的施工能力。
3.3供应商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
3.4 供应商应按照《长春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简化投标人资格条件有关事项的通知》(长财采购〔2022〕2066号)文件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提交反映其财务情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保障资金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并对资格条件承诺函有关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
3.5 供应商外省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林省有关要求办理入吉建筑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磋商;
3.6 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3.8 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供应商应在中国裁判文书网()自行查询本公司行贿犯罪记录,且提供查询页面截图并加盖公章作为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3.9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会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时间:2024年05月16日至2024年05月22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可以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将下述材料按照顺序以清晰可辨的扫描件(一套完整PDF格式) 加盖单位公章,以邮件的方式发送到,并同时拨打代理机构电话与代理机构取得联系进行确认,邮件标题请注明项目名称、投标公司名称、授权人、联系方式,未注明信息导致没办法取得联系的,供应商自行承担后果:
(5)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证书;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
(8)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应当提交反映其财务情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保障资金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
(9)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的信用信息查询记录截图;中国裁判文书网行贿犯罪记录查询页面截图并加盖公章;
截止时间:2024年05月27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可以少于10日);
1.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同时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