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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地源热泵的第二春”—部分地源热泵相关政策一览(2023-2024)
来源:产品展示    发布时间:2024-09-08 13:46:58
产品描述: 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态环境部印发《污泥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实施方案》,要求实施污泥无害化处理,推进资源化利用。《方案》提出,到2025年,全国新增污泥(含水率80%的湿污泥)无害化处置设施规模不少于2万吨/日,城市污泥无害化处置率达到90%以上,地级及以上城市达到95%以上,基本形成设施完备、运行安全、绿色低碳、监管有效的污泥无害化资源化处理体系。《方案》明确,鼓励将污泥焚烧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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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介绍

  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态环境部印发《污泥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实施方案》,要求实施污泥无害化处理,推进资源化利用。《方案》提出,到2025年,全国新增污泥(含水率80%的湿污泥)无害化处置设施规模不少于2万吨/日,城市污泥无害化处置率达到90%以上,地级及以上城市达到95%以上,基本形成设施完备、运行安全、绿色低碳、监管有效的污泥无害化资源化处理体系。《方案》明确,鼓励将污泥焚烧灰渣建材化和资源化利用,推广污水源热泵技术、污泥沼气热电联产技术,实现厂区或周边区域供热供冷。

  德清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德清县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其中指出,不断的提高能源使用效率。实施工业、交通、建筑和公共机构等重点领域能效提升行动,围绕建筑、交通、照明、供热等基础设施建设领域,实施节能降碳重点工程;立足智能家居、化工等重点工业领域,实施重点行业节能降碳工程,推进电机、风机、水泵、工业锅炉等重点设备节能增效。结合低碳社区、未来社区、老旧小区改造等工作,全方面推进太阳能热水、地源热泵、空气源热泵等低碳技术在建筑领域的应用,开展相关的节能改造。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等七部门发布关于印发《四川省减污降碳协同增效行动方案》的通知,其中提出,实施可再次生产的能源替代行动,推动在工业生产、交通运输、农业生产、供暖供冷、家居家电等领域实施电能替代,稳步提高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优化天然气利用方式,优先保障居民用气,推进工业、商业、农业等领域“煤改气”“气改电”。引导科学制冷取暖,推广可再次生产的能源建筑应用,因地制宜开发利用地热能、空气源和水源热泵。

  为加快推进可再次生产的能源高水平质量的发展,有关部门发布了《北京市可再次生产的能源替代行动方案(2023一2025年)》。精确指出:要充分的利用再生水资源,合理规划利用污水资源,距离再生水厂5公里范围内的建筑优先利用再生水/污水源热泵供暖。除了北京,多地发改委(有关部门)也相继发文:大力推广污水源等热泵技术。如在《上海市促进地热能开发利用的实施建议》、《广东省全面实施清洁生产实施方案(2023-2025年)》、《陕西省关于进一步推进地热能供热技术应用的通知(第97号)》等文件中,均有相关表述。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资源与环境政策研究所副所长、国家碳达峰碳中和标准化总体组成员常纪文提到,未来,污水源热泵的应用将成为北京市政污水净化处理行业的低碳发展主流,除满足自身的能源需求外,还可与厂外实现供热系统联动,扩大输出范围,节能潜力大。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发布《进一步强化节能工作实施方案(2024-2025年)》,明白准确地提出,分步骤实施供热系统重构,全面布局新能源和可再次生产的能源分布式供热,禁止新建和扩建燃气独立供暖系统,降低辖区单位建筑面积供热能耗。推进再生水源热泵、地源热泵和余热回收等绿色低碳热源结构建设,大力推进供热系统节能改造。

  山东省滨州市人民政府在《滨州市推进地热能开发利用工作方案(滨政办字〔2024〕9号)》中,精确指出,快速推进浅层地热能供暖(制冷)。在城市建成区,政府投资新建的大型公共建筑优先采用浅层地热能供暖(制冷);社会资本投资建设的大型单体建筑或建筑群,鼓励采用浅层地热能供暖(制冷)。城市建成区实施更新改造,鼓励利用浅层地热能替代既有天然气、煤炭供暖。在城市规划区,鼓励新建居民小区、景区,具备规模条件时优先利用浅层地热能集中供暖(制冷)。在集中供热管网未覆盖的乡镇、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地区,积极推广分布式地源热泵技术,满足乡镇公共建筑和居民供暖(制冷)需求,替代散煤、天然气供暖。

  西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十三部门印发《西安市散煤治理清洁取暖2023-2027年行动方案》的通知,方案重点提到清洁能源方面的如下:构建农村清洁能源供应体系。大力推动光伏发电,因地制宜发展生物质能、地热能等新能源供应系统。全力推进高新区、经开区和灞桥区国家分布式光伏推进试点建设,鼓励推广空气源热泵、水源热泵以及热泵+蓄热等电供暖方式。

  雅安市生态环境局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印发《雅安市减污降碳协同增效行动方案》的通知。其中提出,实施可再次生产的能源替代行动,推动在工业生产、交通运输、农业生产、供暖供冷、家居家电等领域实施电能替代,稳步提高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到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58%左右。推广可再次生产的能源建筑应用,因地制宜开发利用地热能、空气源和水源热泵,加快推广屋顶光伏发电系统,开展光储直柔一体化试点。

  《北京城市副中心建设国家绿色发展示范区实施方案》。其中提出,全力发展可再次生产的能源和余热利用。在保障好民生需求前提下,不再新增独立燃气供热设施,有序推进区域散小热源整合与热泵替代。全方面推进浅层地源热泵应用,有序开发利用中深层地热能资源,研究突破井下高效换热技术,建成北京城市副中心站综合交通枢纽等中深层地热新技术示范项目。

  山西省运城市人民政府印发《运城市“十四五”节能减排实施方案》,精确指出,加大可再次生产的能源应用,持续推进太阳能光热、光伏一体化建设和应用,因地制宜推广地源热泵等清洁取暖技术,加快工业余热、太阳能、地热能和生物质能等可再次生产的能源综合应用,具备条件的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共建筑采用“地热能+”多能互补形式,逐步扩大清洁能源建筑用能比例。

  河北省邢台市人民政府发布《邢台市深入开展公共机构绿色低碳引领行动促进碳达峰实施方案》,其中提到,推动公共机构终端用能以电力替代煤、油、气等化石能源直接燃烧利用,提高办公、生活用能清洁化水平。实施供暖系统电气化改造,结合清煤降氮锅炉改造,鼓励因地制宜采用空气源、地源热泵等清洁用能设备替代燃煤、燃油、燃气锅炉。到2025年,全市公共机构燃煤锅炉全部淘汰使用,全市公共机构实现清洁取暖。

  浙江省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印布《金华市建筑领域碳达峰碳中和2024年工作要点》,其中提到,要加大可再次生产的能源建筑应用力度。积极倡导和推广太阳能光伏、太阳能光热、空气源热泵热水和地源(水源)热泵等可再次生产的能源建筑应用技术,做到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返回搜狐,查看更加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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